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图
我国新婚姻法第七条明确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婚配。近亲即指有亲缘关系的人,更确切的说是指有不太远共同祖先的人,通常追溯三代。近亲为什么会使后代中遗传病发病率增高呢?这要从遗传学角度来解释。生物的遗传是通过基因传递信息来完成的,基因是遗传的物质基础,通过生殖细胞(精子和卵子)传给后代,从而父母的性状特点在子代得以表达。我们每个人大约有5万以上的基因,这些基因一半来自父亲,另一半来自母亲,就是说,每个子女与父母之间的基因有1/2可能相同,所以同胞兄弟姐妹之间的基因则也有1/2可能相同。而爷孙、叔侄、舅甥等之间则有1/4可能相同。同理,表兄妹、堂兄妹等之间则有1/8可能相同。某些遗传性疾病的致病基因是隐性的,如双亲中一方带有这种基因,而另一方不带,则可使致病基因被掩盖,所以后代不发病。只有当夫妇双方都携带这种隐性基因,后代才发病。直系血亲:是指彼此之间有直接血缘联系的亲属,包括己身所从出和从己身所出的两部分血亲。己身所从出的血亲,即是生育己身的各代血亲,如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从己身所出的血亲,即是己身生育的后代,如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如伯、叔、姑、舅、姨、侄子女、甥子女、堂兄弟姊妹、表兄弟姊妹等。
首先给大家引入一个2113法律概念5261,拟制血4102亲,也就是这里提到的无1653血缘关系的兄妹关系就是典型的拟制血亲。法律规定的两种禁止结婚的情形(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自西周以来,出于伦理和生理两方面的考虑,我国便禁止同姓为婚,有“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的说法。事实上,各国法律也都在一定范围内禁止血亲结婚。因为血缘过近的亲属间通婚,容易把双方生理上的缺陷遗传给后代,而没有血缘亲属关系的人婚姻,能繁衍出更优良的后代。(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断发现新的不宜结婚的病种,故《婚姻法》没有规定什么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只规定为“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疾病”,具体由行政法规或有关部门规定。
没有对象的情况下不能结婚。
婚姻是自由的,但婚姻法是由约束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男女双方不能结婚的条件包括以下两点: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直系血亲,是指具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具体是指直接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的亲属,如父母和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孙于女、外孙子女等都包括在内。
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出于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具体包括:兄弟姐妹(异父异母的兄弟姐妹除外);伯、叔、姑、舅与侄(侄女)、甥(甥女);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
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几类:
(1)患性病未治愈的;
(2)重症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和其他精神病发病期间);
(3)先天痴呆症(包括重症智力低下者);
(4)非常严重的遗传性疾病。
婚姻法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②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直系血亲是指与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包括生育自己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其以上的直接长辈和自己所生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以下的直接晚辈。 旁系血亲是指与己身有着折线型血缘联系之人,即与己身同出于一源的血亲。如自己与兄弟姐妹同出于父母,即为旁系血亲。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直系血亲以外的与自己出于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亲属。 对于第二种情况,是否属于不应结婚的疾病,须经过医学上的鉴定,不能任意解释。 需要明确的是,如果婚姻双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或任何一方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则双方的婚姻关系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