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探监需要什么证明
一般探监时,需要携带个人的身份证件。
1、会见人需出具与被会见人关系证明和本人身份证。
2、首次到监狱会见亲属、被监护人的,需带地方公安机关出具的会见人与被会见人关系证明和本人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等),到监狱狱政部门办理会见证。
3、会见人系港、澳、台籍的,需经省监狱管理局批准后,方可到监狱办理会见证。会见人系外国籍的,按照《外国籍罪犯会见通讯规定》(司法部76号令)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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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看望新人一般称之为“会见”,看守所一般情况是不允许会见的,因为看守所绝大部分关押的是犯罪嫌疑人,正在侦查、起诉、审判阶段的犯罪嫌疑人,只有法院判决生效后才可以正常会见,但一种特殊情况就是未成年人在侦查、起诉等阶段是应该陪同办案人员会见的。
会见需要准备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还有一张看守所内部的会见审批表,准备好这三样材料,经过审批您就可以正常接见了。
接见时是不允许带食品、物品给被会见人的,要通过物品登记、搜查等手续才可以!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
各监狱要求在探监时,出示以下证件:1.身分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等),2.当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现在的普遍做法是,不需要第2种证明。
根据《监狱法》第40条的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罪犯会见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时至一小时。宽管级罪犯以及其他有特殊情况的罪犯,监狱可以照顾增加会见的次数和延长会见的时间。需要会见的罪犯,在每月发信时提出会见的要求,中队干警随信寄发《会见通知书》,会见对象按照规定的日期前来监狱会见。罪犯会见的对象原则上指罪犯的近亲属和监护人.
会见对象必须携带身份证及其它能证明自己与罪犯关系的有效证明(户口簿、公安派出所证明、单位介绍信等),并经过监狱负责会见的干警审查后方可会见。其他亲属或他人,监狱认为对罪犯改造有帮助,经监狱批准,也可会见
. 一般而言,监狱探监首先需要手持亲属证明向监狱部门提出申请,在得到肯定答复后,就可以前去探监了。但是在探监当天确实不需要携带其他证明。
法律依据:《监狱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一般情况下各监狱要求在探监时,出示以下证件:
1、身分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等)。
2、当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必须到你的户口所在地开具证明,户口以外的地方不能开亲属关系证明。
3、为了有利于罪犯劳动改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中没有具体给出是否需要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如何出具,所以各相关监狱在执行中都会有相关具体的规定,不一定统一,执行松紧程度不同,如有的可能主要凭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就可以,不一定非要另外出具证明,因为户口本等里面就有亲属信息了,请具体联系咨询相关监狱。
我就是一名监狱警察,我从来没见过什么探监申请书。如果你是需要探视在押服刑人员,那么你只需要带上身份证,并在当地派出所出具你与在押服刑人员的关系证明就可以了。因为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只有直系亲属或其监护人可以探视。顺便提醒你,探视的时候什么都不用带,因为原则上监狱什么都有,没有媒体上说的那么黑暗和不堪,家属不需要担心。监狱从某种层度上来说,比外面社会的很多领域都要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