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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罚金不交的后果

法院的罚金不交的后果

谢系统邀约!我国司法实践中,有很多判刑往往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刑期加罚金的判决,其实罚金是属于财产刑。那么,拒不履行财产刑的判决会有什么后果呢?下面小编为你解答!

不交罚金,会直接影响法院的判决: 在司法实践中,视作不认罪悔罪,从重处罚,拒不履行财产刑那就用实刑来代替,法院判处的罚金,一般是在判决没有正式宣判前就要求缴纳的。 如果不交,本来可以判处缓刑监外执行的,一般就判处实刑了到监狱执行了,比如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执行的,直接就判处3年有期徒刑,人就送到监狱去了;如果本来就是实刑,不交罚金的,可能直接在刑期上,上浮10%至20%。比如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原来判处4年的,现在就判5年了。 不交罚金的,在判决执行过程中,对减刑、假释等也是有限制的。,在监狱执行刑期减刑考核更加严格,减刑幅度受到限制。总之,对于罚金刑,几年前,最高人民法院就有个通知,其精神是:对于拒绝缴纳罚金的,必须在刑期以及执行方式上有所体现,必须在以后的实际执行中有所体现,即在假释、减刑必须有所限制。

甚至乎,刑事附带民事的判决,比如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如果在一审判决之前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拿到对方家属谅解书,使社会矛盾最小化,那么刑期判的一般比较轻,比如有期徒刑13–15年,如果拒不赔偿受害者家属,那么刑事判决最少是无期徒刑或者死缓甚至死刑立即执行,这是多么严重的后果!

所以说千万别报这侥幸的心里去犯罪,天网恢恢 疏而不漏,但是一旦不小心犯了罪,也要想办法积极弥补,追求社会矛盾最小化。钱没了可以再赚,自由和青春逝去了将再也回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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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去年起,法院系统已经开始清理历年的罚金、没收财产等财产型案件。各法院刑庭已经将财产型案件移交执行局执行,这是有检察院监督的,所以不交罚金,多半要被立案执行。执行不到,多半要列入全国征信黑名单,影响非常大。所以为了几千万把元,不划算,交了吧。

刑事案件判处罚金刑同样属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范围。如果罚金缴纳义务人因没有经济能力不能缴纳罚金,有可能会被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拍卖罚金缴纳义务人名下的动产不动产。若缴纳义务人有能力缴纳以转移财产等方式拒不缴纳的,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毕竟是刑事案件,罚金与刑罚相关联的便是减刑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罪犯积极执行财产刑和履行附带民事赔偿义务的,可视为有认罪悔罪表现,在减刑、假释时可以从宽掌握;确有执行、履行能力而不执行、不履行的,在减刑、假释时应当从严掌握

所以,缴纳罚金可以视为有认罪悔罪表现,对于减刑具有重要意义。若未缴纳罚金,自然影响服刑期间的减刑问题。实践中也碰到多个服刑人员因为减刑问题而要求家属缴纳罚金。所以,若是金额不高,经济也允许的话,该缴纳的罚金还是建议及时缴纳。

另外便是罚金的执行问题。若当事人未依法缴纳罚金,罚金也将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进行执行。那法院就会对被执行人采取执行惩戒措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这些将影响被执行执行人搭乘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影响日常出行。

第一个问题,罚金可以不交吗

先看看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二条:对于罪犯符合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可以减刑”条件的案件,在办理时应当综合考察罪犯犯罪的性质和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原判刑罚及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履行情况、交付执行后的一贯表现等因素。第二十七条对于生效裁判中有财产性判项,罪犯确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者不全部履行的,不予假释。第四十一条本规定所称“财产性判项”是指判决罪犯承担的附带民事赔偿义务判项,以及追缴、责令退赔、罚金、没收财产等判项。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服刑人员不交罚金,会有以下几种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第二个问题:服刑人员不缴纳罚金的后果

1、影响减刑、假释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刑罚执行机关,也就是监狱在执行刑罚的时候,会严格考核服刑人员罚金的履行情况,不缴纳罚金的,不能认定为“确有悔改表现”,会严重影响减刑假释。具体体现在,第一次减刑会推迟,两次减刑之间的间隔会拉长,每次减刑的福大会压缩,假释原则上不予办理。因此,不缴纳罚金,对于服刑人员的减刑影响是很大的。

2、会被强制执行

《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被强制执行的后果,那就是本人名下的财产会被查扣,如果不及时履行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限制高消费,自己的征信会受到严重影响。另外,出狱后有能力拒不履行,有可能会被拘留罚款,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被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罪重新判刑入狱。

第三个问题:确无能力缴纳怎么办

如果服刑人员因为天灾人祸或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极度困难,无力缴纳罚金的,可以自己收集相关证据,到县市一级民政部门开一个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证明,将证明送到服刑人员所在监狱刑罚执行科,监狱会核实相关情况,在减刑假释时予以考虑。

小结

服刑人员被判罚金,应当积极履行,否则会严重影响自己服刑期间的减刑假释。千万不要认为罚金可交可不交。

一般由家庭具体情况而定,根据刑法第53条的规定,罚金的缴纳分为五种情况:

1、限期一次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不多或者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并不困难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罪犯在指定的期限内将罚金一次缴纳完毕。

2、.限期分期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较多,罪犯无力一次缴纳的情况。限期分期缴纳使罚金缴纳时间有一定伸缩余地,在金额支付上可化整为零,有利于罚金刑的执行。

3、强制缴纳。判决缴纳罚金,指定的期限届满,罪犯有缴纳能力而拒不缴纳,人民法院强制期缴纳,强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

4、随时追缴。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5、减少或者免除缴纳。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罚金数额或者免除罚金。这里的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6条的规定,主要是指因遭受火灾、水灾、地震等灾祸而丧失财产;罪犯因重病、伤残等而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需要罪犯抚养的近亲属患有重病,需支付巨额医药费等,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形。说司法解释还规定,具有上述减免事由的,由罪犯本人、亲属或者犯罪单位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审查以后,根据实际情况,裁定减少或者免除应当缴纳的罚金数额。扩展资料区别与没收财产没收财产,属财产刑,他是指将犯罪人个人所有的财物、现金、债权等财产全部或部分收归国有,不能涉及犯罪人以外的人的财产;没收全部财产的,还应当为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抚养的家属及子女留下很必要的生活费用;对犯罪人在没收财产前的正当债务,经债权人申请还可以归还;被判没收财产的,不得因任何理由向人民法院申请酌情减少或者免除。与罚款罚金,与没收财产同属财产刑,但其罚金的数额由犯罪情节决定,犯罪分子缴纳罚金,可借债缴纳,数额较大的,还可分期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的罚金,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犯罪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随时可以追缴;如果被判罚金,在遭遇到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有困难,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或者免缴。没收财产、罚金,都是刑罚,非须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得执行。罚款,是行政处罚,是指行为人的行为没有违反刑法的规定,而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工商、行政、税务等各行政法规的规定,行政执法部门依据行政法规的规定和程序决定罚款数额,他不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在性质上与没收财产、罚金有本质上的区别,但没收财产、罚金、罚款任何单位不得截留、占用、私分,必须上缴国库归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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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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