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代表一般是谁
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发包人就是出资人,也是我们经常所说的甲方;承包人是负责拿甲方钱,给甲方干活的人。
承包人又分为总承包和专业分包:总承包就是负责主体建设的,因为主体造价成本较高,质量要求较高,所以他是主要负责人。还有一些比较专业性的设施,比如幕墙、消防、弱电等等。
有些总包单位可能没有这方面的资质,或者他们虽然有资质,但是实际上并不自己施工,再或者甲方觉得总包做土建方面虽然好,但对于这些专业性的方面并不专业,想找其它专业单位来施工,这时候这些专业单位就是分包单位。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转包是违法行为,转包的意思就是,承包单位中标后并不想自己施工,然后将整个项目分解开来转包给别人,所以说转包人应该是承包单位,可以是总包也可以是专业分包单位。
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法人。依据《合同法》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应承担以下责任:(1)做好施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确保建设承包单位准时进入施工现场。《合同法》规定,发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要求停工、窝工损失赔偿。(2)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质量的材料、设备,因提供的材料质量存在瑕疵和提供的设备不符合要求而延误工期,造成质量责任的,应承担责任。(3)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检查。《合同法》规定,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行进度、质量进行检查。(4)组织验收。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及时组织验收。《合同法》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进行验收。(5)支付价款,接收工程。(6)交付使用。发包方对承包方完成的建设工程项目,经验收合格,支付价款后应及时交付使用,发挥建设工程效益。
业主是投资者,发包人可以是业主,也可以是业主设立的公司或者说业主委托的公司,承包人是负责业主投资项目建设的承包者。 一般来说,当房子没建好前,业主和开发商或是建设人或是发包人是一个人,承包人是指承包做房子的,也是建筑商,当房子建好后,业主指买房子的人
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法人。 承包人是指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承包人有时也称承包单位、施工企业(《建筑法》)、施工人(《合同法》)。 承包人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除满足《合同法》关于合同主体资格的要求外,还要满足《建筑法》关于施工合同承包人主体资格的要求。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在核准的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