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个人债务无力偿还
一定要保持好你的心态,不要气馁
2014年我自己创业,没有任何家庭背景,人脉资源,2018年公司倒闭,欠债60多万,倒闭之后
在家里呆了一个月,不知道做什么,天天在家里算账
这些只是我的一部分,还有朋友的欠款,家里人的借款,加在一起将近70万,但是口袋里连200块都没有,大概算了一下,每个月最低还款分期都要5万左右才可以,如果换不到即将面临的各种电话催债,各种法院通知书,那段时间的灰暗是很多人体会不到的。
现实就要面对,不能逃避,我找了分工作,月薪1万左右,工作之余自己找事情做,比如兼职,比如我现在做的自媒体,或者其他途径赚钱的东西,你都要做,自己的事情要自己去解决,别人永远帮不到你,你要比别人更努力。
现在每个月都能还一部分,银行催款的时候,实在没有要和银行讲清楚,我怎么还,银行也会和你做协商的,目前我已经还了一半,我的目标是3年之内还完所有的债务。
所以我说,要坚强,一定要找到自己的目标,重新设定,有欠款不怕,就怕人心散落,我想和你说,生活还很美好,燃烧自己,你有一天会轻松的
首先我们要在这里明确几个法律名词。法人,法定代表人,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是完全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和主体。法人其实指的就是公司,而法定代表人是由自然人担任的,代表公司对外承担责任的一个职务。法定代表人对外所作的法律行为都是代表公司的行为,所以他只是公司的一个代表。
而有限责任公司指的是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
所谓的有限责任指的就是公司只以有限的资产对外承担责任,一旦超过这个限额则不再承担责任。
举个例子,比如一个公司有三个股东分别以10万元出资设立。则公司的注册资本为30万元。假如公司在成立之后,始终没有挣得利润,并且花去10万元用于经营,则现在公司的资产只剩下20万元。假如现在公司对外有50万元的债务没有清偿,那么公司可供清偿的资产也只有20万元。剩下30万元的债务则没有办法偿还,债权人只能自行承担风险。当然,此时公司也应当申请破产来清算所有的资产。
所以当一个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时候,应当申请破产,然后清算公司现有资产还剩多少,用剩余的资产来对外偿还债务,不足的部分可以不再清偿。
而作为公司的股东,只要其在经营过程当中,没有发生抽逃出资或者出资不实的情况等,不会再追究股东的清偿责任。
公用or私用
分两种情况,法人贷款的用途是私用还是公用。如果是公用,即使法人代表未经股东许可,发生损失,公司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股东也需要按比例承担责任。毕竟当初是股东们选出来的法人代表,股东很难因为没有许可贷款行为而避免这部分的债务问题。但如果是私用,股东是可以通过法律解决的。
表见代理问题
根据公司章程,法人代表是有权利以法人的名义的从事经营管理活动。
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因此,法人代表私自贷款不适用于无权代理。
此外,公司法人不得以对法定代表人的内部职权限制对抗善意第三人(即银行)。所以债权人追偿,公司有可能会被起诉,届时需要分清法人代表的贷款用途。
私用行为
用贷款进行个人消费、偿还个人贷款等。
法人代表承担全部债务风险
如果是私用,那么这个贷款行为是法人代表的个人行为,即使是以公司名义发生的,也应当由法人代表自己承担所有的损失和风险,不应当牵涉其它股东。
当然这其中还涉及举证,如何发现并证明贷款与公司行为无关是关键。
法人代表违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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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原本公用的贷款用作私用
如果法人代表向银行贷款是存在合理的用途,且在钱款到达公司账户后,才挪用贷款,用于个人消费等行为,那么法人代表涉嫌利用职务之便,控制和支配公司财物。
另外,如果法人代表向银行贷款是为了用于生产经营,并且实际上全部或者大部分资金也确实用于生产经营,只是部分私用,那么涉嫌骗取贷款罪。
骗取贷款罪需要考虑银行在批贷行为中是否存在过失,贷款人是否具有骗取银行贷款的主观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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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获得公用贷款进行私用
这种情况是法人代表起初目的不纯,就没想贷款用作公司经营管理,自己假借公司的名义向银行申请公司主体的贷款,然后私用,属于欺诈行为,涉嫌贷款诈骗罪。当债务无法清偿时,银行向公司追偿会损害了公司的利益,公司可以否认这是公司行为,将其定义为法人代表的个人行为,其他股东可以拒绝银行的追偿,所有债务由法人代表承担。
这个情况在于难以断定法人贷款的本意到底是私用还是公用。
综上,公司股东如果不希望为此不知情的贷款承担责任,那么需要了解法人代表贷款后的用途,如果能够证明贷款私用,就可以不承担相关的责任。
问题有普遍性,我是一名创业者,选择回答这个问题。企业法人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现在社会上确实有很多中小微企业主面临沉重的债务负担,一屁股债无法偿还。面对这种情况,我们该如何处理呢?这样分以下几种情况。
股份制有限公司
对于这种类型的企业法人,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还债,作为企业法人,在注册资金范围内,按照个人的出资比例承担债务,与个人财产无关。对于股份制公司法人,这种处理是最好的结果。目前公司破产应该是正常现象,这方面没有什么难度可言。
个人独资企业
这类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所以不存在破产问题,是以个人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在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下,只有变卖个人全部资产还债。资产变卖完毕,如果还不能还清债务,那只有和债权人协商,给时间挣钱还债,债权人如果不依不饶,那只有选择法律途径。
一个人公司
只要有企业章程,一个人也可以成立公司,那就按照《公司法》,可以申请破产,但需要专门的机构来处理。同样,一个人公司破产后,只按照公司注册资本承担责任,也同样与个人生活无关。在现实情况中,这类一个人注册的公司很少,因为许多创业者没有这个法律意识,这就往往会导致公司破产也倾家荡产,所以,大家要注意这一点。
总之,不论是什么类型,如果不采取破产,我们也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解决债务问题,譬如债转股,股权转让质押,股份出让变现等等这些途径。这些途径使用的前提,是债务人公司确实运营正常,并且具备市场前景,这样才靠谱。
好,问题就回答到这里,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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