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成号 创业分享 交社保等同签合同

交社保等同签合同

交社保等同签合同

你到那个单位入职、合同上都有!

如果你是个人交缴、社保和你本人直鉴了……

送外卖,送快餐都没有专门单位,大多数是网络派单工作,没有固定用人单位,所以无法签订劳动合同,再说也没有任何企业愿意与送外卖人员签订合同,有些只有意外保险,应修改劳动法。

可以,要有一定的证据,如考勤卡,工具牌,工资单及一切可证明你已进入该公司生产工作的物品单据。但这事涉及到自已切身利益的事,一天也不能拖。

你现在才明白?你也有责任,贪小,私企老板多发给几百元或多点的工资你就一切承受了,实是自讨苦吃,没自我保护法律意识。

现想起还来得及,该怎办就咋办,来不得半点马虎,应纠正的与老板交涉应即改正,按劳动法规与老板讲理,其实老板也不合算。

光没签劳动合同时间规定这一条就属违规,要赔偿你相关双倍的工资,更何况没交社保等违法行为。否则去地区劳动执法大队或劳动仲裁机构申诉,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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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您好,为员工交纳社保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吗?首先作为企业单位来讲,那么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后才会为员工缴纳社保,所以说缴纳社保的过程中应当来说是需要提供劳动合同的,当然作为企业单位来讲,如果说是集体申报或者说整个很多员工一起申报的话,那么不提供劳动合同作为公司,提供法人章进行申报也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所以劳动合同只是一个形式,当然很多地区如果通过公司对公的方式来激励申报的话,那么提供了法人章,足以证明这名员工是你所在工作单位的员工,因为如果不是你所在工作单位的员工,那么作为一个公司来讲也不会给这名员工来交纳社保,很明显社保部门它不会因为劳动合同来选择交纳或者不交纳社保的一个问题,而是根据作为公司来讲,只要是公司愿意承担这个员工的个人社保,那么都应该正常的来接受社保的正常申报。

所以说缴纳社保的过程中,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提供个人合同的,当然如果你提供个人合同也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作为我们个人来讲,在转移社保的过程中,是要开具社保的接收函,那么这个社保接收函开具的前提条件就是你必须在这家企业单位工作,并且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所以说实际上劳动合同它是一个前提条件,没有这样的前提条件,就谈不上缴纳社保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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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没有签劳动合同,但是写了一份协议,帮购买社保靠谱吗?这种情况也是可以的,只要是正常的能够保证你能够按月缴纳相应的社保待遇,那么对于你来说就依法享受到了相应的一个社保的要求和待遇。

所以说没有经济劳动合同,实际上它也是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的,但是如果能够正常的购买社保实际上也是靠谱的,但确实是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它是属于一种违法行为,只要自己能够享受到社保,对于自己来说这是一个最大的根本利益,所以说对于自己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

那么只要正常完成的社保的缴纳,你就可以自己持有身份证件,去公司所在地的社保部门查询一下自己的社保,有没有严格的按照自己的工作单位期间的工作年限,来缴纳相应的社保待遇,如果说正常的缴纳社保也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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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哥观点」入职公司近一年没签合同,但给你买了社保,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现在离职有补偿吗?从法律上说,有补偿,但至于要不要这个补偿,还要根据你离职的原因来看,适合不适合要这个补偿!

未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而订立。用工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且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单位承担的法律责任。用工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工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入职公司近一年,加入在公司工作了10个月,每个月工资4000元,因为单位未与你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只要去申请劳动仲裁,那么就可以再获得公司再次支付9个月、共36000元的工资。

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均可随时终止劳动关系。是否有经济补偿金,还要看具体情况。

1、如果是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其标准应按照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如果是劳动者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则没有经济补偿金。如果是你主动提出离职的,从道义上说,工资给你发了,社保给你买了,找公司要补偿,你下的去手吗?如果是单位辞退,心有怨恨和不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出出气!

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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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您好,作为一个工作单位来讲,依法跟自己的员工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并且签订劳动合同书,并且在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就依法为自己的员工建立相应的社保待遇,这都是劳动合同法中的明确规定,作为一个企业单位来说,就需要严格的无条件的去执行这样的问题。

所以说你的工作单位没有给你购买社保,那么究其原因到底是什么情况造成的,没有购买社保,是不是由于你初始入职还没有来得及建立社保,或者是因为别的一些什么样的原因,首先你要把这个没有缴纳社保的原因搞清楚以后,那么再来判定这样的问题是否符合相关的规定。

因为有些初始员工可能自己在刚入职的时候,不会给自己缴纳社保,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试用期内不缴纳社保的情形,当然很多企业确实是这样做的,它在逃避一个灰色地带,因为试用期的员工离职率相对来说是比较高的,作为一个企业单位来讲,它的稳定性并不是很高,所以说就拒绝在试用期内为自己的员工缴纳社保,但是一旦转正以后马上就会缴纳社保,所以说这样的问题你首先应该搞清楚以后,那么再去给自己做下一步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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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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