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和社保不是一个公司
《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就构成违法!
因此,公司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且在入职次月起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均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违法行为。超过两个月以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事实劳动关系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一年内未补签劳动合同的,劳动都可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单位未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可依法要求单位补缴;也可以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以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而提出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支付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并补缴从入职起的社会保险。如果入职在一年内且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又倍工资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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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订劳动合同违反哪些法律条文?
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给缴纳社会保险,肆意克扣工资,强迫加班,不给加班费等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形仍然司空见惯,但说实话总体情况比前些年好转很多。目前此类违法行为多存在于劳动力密集的、老板法律意识淡薄的中小企业。要是真遇到单位不给签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是否合法合理呢?我们该如何维权呢?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所以,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
极速法理给劳动者们哪些维权建议?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6条、第47条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建议向单位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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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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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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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
极速法理建议劳动者们这么做?
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时,你需要收集和保留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关证据。具体可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2005年5月25日 劳社部发[2005]12号)的文件规定“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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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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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工装工牌”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或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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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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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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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你可以据(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工装工牌”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不限于此规定)来提供证据材料。当然证据越多越好,充分证明你和用人单位的实际发生劳动关系。
建议你先和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一致,提供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并向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仲裁部门提请劳动仲裁或故建议你直接向所在人民法院起诉主张你的权益。希望大家的麻烦事尽快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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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邀请。公司不给员工交五险一金,不能说明公司没有和员工签有效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和公司是否给员工交五险一金没有关系。那么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呢?
1、非自愿、被蒙蔽:劳动合同的订立应该是双方你情我愿的,如果以各种手段违背对方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则劳动合同无效;
2、免除自己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相应劳动合同条款无效。例如,用人单位免除己方法定责任如“一律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生死病老都与企业无关”等条款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例如,规定工作期间不能恋爱结婚等。
所以,公司不给员工交五险一金,这件事本身是违法的,但是不影响劳动合同订单有效性。
首先我们解释这两个概念,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社保和劳动合同必须是一个公司吗?我们分两种情况来说第一种情况就是说只要你在单位上班,单位就必须跟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雇佣关系,单位就有必须跟你购买社保,这种类型的就必须是一个公司签劳动合同购买社保,其他的四险也好办理。第二情况就是劳务派遣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他们的社保和劳动合同就没有在一个公司!
所以总结,可以在一个公司,也可以不在同一个公司!
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不给交社保,从法律层面来讲,是不合法的。从你个人来讲,对你影响会很大。
我在刚参加工作的时候,第一个单位也没有给我缴纳社保,只是与我签订了五年的劳动合同。当时也没当回事,只是感觉自己在这个单位就是临时的,不交就不交了。没想到在这个单位里,一干就是四年半,到快五年的时候,申请离职。后来参加入编考试成功了,但是因为那四年半没交保险,人社部门不给认定工龄,哪怕是有劳动合同也不行。
因此,还是要尽快让公司给缴纳保险。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协商,看看到底是什么原因不给缴纳。如果是公司困难,是不是可以保证给你以后补缴。如果公司就是不缴纳保险,那这种公司你还是别待了。你也不需要担心签订过劳动合同会不会支付违约金之类的,因为公司不缴纳保险的话,这种行为就不合法,你完全可以以此提请劳动仲裁甚至走法律程序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对方的过错,你不会为此承担违约金。
按照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目的是为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职工合法权益中就包括缴纳社会保险。
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给本单位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包括“五险一金”,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为了和灵活就业人员(自己缴纳保险,没有工作单位的人)区分 ,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医疗保险。按照最新的社保规定,养老保险单位负担缴费基数的16%部分,个人负担缴费基数的8%部分。医疗保险单位负担缴费基数的7%部分,个人负担缴费基数的2%部分。工伤保险、失业保险都是有单位负担。生育保险包含在医疗保险中。
“公司没有签过劳动合同,更没有交过社保”,因此你随时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满六个月不到一年的按一个月计算,未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计算)。 另外,您还可以通过法律程序主张公司为其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会保险费。以上律师意见供您参考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工资社保不在一个单位该如何处理?首先遇到这种情况,也是有可能发生的,但是要保证正常一点的,就是自己的社保待遇是按照自己实际工资的标准来交纳的,就不会有任何的问题。还有一点问题就是。自己的社保和工资是在同一个城市,那么这种情况下对自己来说就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
一般出现这样的问题,一方面他是通过自己集团公司所在地来进行交纳社保的情况是比较常见的。而这个工资的发放是由于分公司或者子公司来进行发放,所以说就会导致这样的现象发生,但是同属于一家母公司,那么对于自己来讲也没有太大的一个影响。
其次有些公司,他因为工作地点和公司的注册地不是同一个地区,所以说就导致公司通过人事代理的方式来进行社保的交纳,当然这样的情况也是可以的,一方面可以在本地缴纳社保,那么对于自己来讲,本地缴纳社保就意味着可以享受到一个本地区医保的报销,待遇相对自己来讲还是比较方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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