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旅馆业治安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住宿登记制度、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财务保管制度、报告制度(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形迹可疑人员、违禁物品以及发生刑事、治安案件,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不得知情不报或纵容、隐瞒、包庇)等。主要法律依据是《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是行政法规。根据国务院法制办的解释,立法法施行前(即2000年前),行政法规按其发布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由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一种是由国务院批准、国务院主管部门发布的行政法规。《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即是国务院法制办所说的“由国务院批准、国务院主管部门发布的行政法规”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条,不按照规定准确、如实、及时登记录入、传送旅客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旅馆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条 旅馆应当如实将旅客身份证件信息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在旅客入住后3小时内传送到旅馆辖区内的公安机关。尚未建立旅馆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旅馆,应将住宿登记表于当日24时前送旅馆辖区内公安机关。旅馆应当妥善保管住宿登记表册,保存期1年。
旅馆必须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这是全国都要安装的,我也是做旅馆业的,在广东更严格,要经过层层关节的,装了很好的,也方便管理多了,你的旅馆有什么事情发生你看得好清楚的,对你的住客记录也方便快速,不到一秒就将证件资料放在了电脑上,但要花点钱,在广东要花10000多的,没事的。
主要有五项国家级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六十二条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九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