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员工补偿标准2018
如果是企业单方面解除合同,而自己又没有什么过失,员工被辞职后可以得到相应的月份补助,一般是单位工作一年赔付一个月基本工资。可以和单位协商,如果单位无理由赔偿应去当地社保有关劳动仲裁进行诉讼,按照劳动法可以得到经济补偿的。
对因劳动者患病、非工负伤或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对患重病和绝症者,用人单位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补偿金中工资计算标准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问题,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第11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而对于上述条款中的“工资”的范围,按照《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的规定: “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予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在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这一问题上,最容易引发混淆和纠纷的地方常见于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是否包括加班加点劳动报酬的问题。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支付给职工的加班加点劳动报酬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应包括加班加点的劳动报酬。
您好,如果公司有确凿证据证明员工违法公司的管理制度,可以辞退员工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单位辞退员工,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赔偿金的计算,应该是上一年度员工收入的平均值。上一年度员工收入指的是总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加班费及各种补贴,总之有合理名目发的钱基本上都是包含在计算范围内的。
拿问题中的例子来说,月度工资是5600月,12个月就是67200元,年终奖是13000元,总计全年收入为80200元,除以12,月平均工资为6683元。工作5年,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每满1年补偿1个月,不满半年按0.5个月计算,满半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如果正好是5年,是应该补偿5个月,5*6683=33415元,如果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你,就请你立即离职,那么还需要补偿1个月的待通知金给你,就是通俗说的N+1,则你的补贴总金额为5*6683=33415+6683=40098元。
如果公司没有合理理由辞退你,那么公司会涉及到非法解除,非法解除公司需要支付的是赔偿金,应该是双倍,也就是10个月的工资,如果是这样你的赔偿金就是10*6683=66830元。
在这里提醒大家一下,有些公司会把补偿和离职当月的工资一起结算,担个税,这种方式是错误的,离职当月工资应该按正常工资计算,扣个税,但是辞退的补偿金则是免税的,要单独处理。另外,不是你每月拿多少就要补偿多少,你的月度工资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的时候,也只能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来补偿。
例如你月薪25000元,假设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为6800元,那你只能按照20400元来计算补偿。
所以挣的多的,也别想着趁离职的时候大发一笔啊。
1、经济补偿金标准,在该单位工作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补偿;6个月以下的,按半个月补偿。2、单位如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主张两倍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