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技巧
交通事故撞死人要积极取得家属谅解,在合理合法下主动沟通赔偿事宜。
1、作为肇事司机,应当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免得因报案不及时,而被保险公司作为不予理赔的理由。
2、无论是肇事司机还是受害人,都应当妥善保管各种发票,如急救费发票、医疗费发票、护理费发票、伙食补助费发票、营养费发票、亲属处理交通事故产生的食宿费、交通费发票和鉴定费发票等,作为调解或诉讼的依据。
3、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要求交警部门及时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应及时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4、对于参加第三者责任险的车主来说,无论是到交警部门或法院诉讼,对于受害人主张的赔偿额,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不能直接支付受害人的各种损失。如果没有保险公司的参与和认可,车主极有可能先行赔付了受害人的各种损失后,再向保险公司理赔,甚至走向法庭,耗时费力。
5、受害人出院后,应及时保存住院期间的诊断证明书、CD、X光片、结帐单,并及时复印病历(加盖院章)。便于受害人及时保存证据,为调解、做伤残鉴定和诉讼做准备;而且,防止医院由于可能产生的医疗事故篡改病历。
6、受害人如需转院治疗,必须有原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否则,不得擅自转院;如需用药,受害人不得擅自购买其他医院或药店的药,除非原有医院同意,否则,在法庭上将得不到法官的支持,受害者只能自己掏腰包。
7、受害人在办理出院手续时,应仔细看主治医生开的出院诊断证明书。如受害人属于“老幼病残孕”型的,根据自己的病情和需要,要求医生在诊断证明上注明“加强营养、需要专人陪护”的医嘱,这样,为以后调解和诉讼中主张出院后的营养费和护理费奠定事实依据。
8、受害人如果伤势较重的,应当在治疗终结后,及时委托国家司法部门公告在册的法医鉴定中心做伤残鉴定;如受害人需要长期护理依赖的,应做护理依赖鉴定;如果受害人所受到的伤残和自身的原发疾病可能有关的,应征求法医的意见,尽可能做因果关系鉴定。
9、受害人在起诉时,把驾驶员、车主和保险公司同时列为被告,可以避免由于单独起诉其中一方而导致相互推委现象,而且,被告多,支付赔偿款就会有保障。
这里面有这样几个问题。
1、电动车是不是机动车?
一般来说,设计时在20公里/小时以上,整车质量(重量)大于40kg的电动车会被鉴定为机动车,否则就是非机动车。
2、假如电动车鉴定为非机动车,那么电动车一方不需要赔偿机动车一方,但是机动车一方需要赔偿电动车一方。
3、一般情况下,全责=100%责任,主责=70%责任,同责=50%责任,次责=30%责任,无责=0%责任。如果一方是机动车,另一方是非机动车,则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的比例上浮10%。
4、假定你方全责,则赔偿对方100%损失,如果主责,赔偿对方70%损失,对方赔你方30%损失。如果对方经鉴定是非机动车,你方主责,则你方赔对方80%损失,对方不用赔你方损失。
我从事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已经有二十多年,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可以分两种情况,一种伤情不是很严重,一种伤情比较严重。
伤情轻微的处理办法。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情比较轻微,双方当事人可以采用简易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赔偿的解决办法。在简易事故处理程序中,规定双方当时自愿申请,可以采用简易事故处理程序办理。交警部门可以当场下发责任认定书,或者三日之内下发责任认定书,并且对交通事故赔偿进行调解登记。
伤情严重的处理办法。
在交通事故中有人受伤,并且伤情比较严重,应该及时地在医院进行救治。目前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国家并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必须要有另一方的当事人垫付医疗费,所以在实际处理中都是由伤者的家属自行来垫付医疗费。当然,垫付医疗费的过程中,家属出现资金紧张的话,可以向办民警提出申请对方的保险公司进行垫付。
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进行垫付。
伤者提出赔偿的途径都有哪些?
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办案民警会根据发生交通事故时当事人的过错行为,以及过错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划分交通事故的责任。根据责任的划分,双方当事人可以向事故办民警提出申请调解。
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民事赔偿的调解。
另一方当时不愿意进行民事赔偿的调解,或者说双方当事人经过多次民事赔偿的调解,都没有达成赔偿协议的,只能通过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
机动车的民事赔偿。
机动车国家是强制要购买交强险的,在伤者受伤之后。作为机动车的保险公司,可以在审核之后对伤者进行医疗费的垫付,但是目前最高的垫付医疗费不会超过18000元。
在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之后,保险公司在强制险的范围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对方还购买了商业三者险的,在交强险赔偿之后,有剩余的部分,将会按照责任的划分,在商业险的范围内进行民事赔偿。
在机动车造成的伤人事故中,作为伤者一定要清楚的知道,保险公司是真正的赔偿义务人。保险公司在赔偿结束之后,有剩余的部分才会由驾驶人员来承担。
驾驶人员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
在有的交通事故当中,机动车的驾驶人员虽然是过错行为人。但是在民事赔偿的时候,他并不是真正的赔偿人。
比如说未成年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伤害的未成年的家属,也就是监护人才是真正的赔偿人。
货运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货车的车主是真正的赔偿人,货车的司机只是过错行为人。
单位或者公司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员只承担过错行为,也就是咱们说的过错责任,在民事赔偿的时候,单位或公司是要承担民事赔偿的。
保险公司在赔偿完之后,作为咱们伤者的家属一定要明白。还有哪些人可以被列为被告?除了保险公司之外,有的时候除了机动车驾驶人员,还有其他人也要承担相应的赔偿。
伤者主张赔偿的项目都有哪些?
伤者在赔偿的时候除了医疗费之外,还有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其他的一些项目。在与保险公司进行民事赔偿协调的时候,保险公司会列出准确的清单。
在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过程中,如果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也会给你列出清单的。在这一点上你不需要过多的担心。
在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的时候,我建议你最好聘请律师。因为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有很多项目是需要专业人士来计算的。
伤者的伤残赔偿。
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有的伤者受伤比较严重,可能会影响到今后的日常生活,就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目前在伤残鉴定方面,可以自行委托第三方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也可以和对方的保险公司进行沟通。现在有的保险公司根据伤者的伤情,是可以做出伤残赔偿的。
在民事赔偿的案例当中,伤残的鉴定是需要当事人出院之后3~6个月,病情已经稳定,治疗终结才可以做伤残鉴定的。
在伤残鉴定的时候千万不要单方面地去做,这样容易造成伤残鉴定无效。对方的保险公司不认可的,到人民法院是要重新进行伤残鉴定的。
民事赔偿的法院判决。
现在有一部分交通事故并不是通过调解来解决,民事赔偿很多当事人,可能通过调解之后没有达到自己的满意结果,会通过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解决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在这里我提醒当事人注意一点,交通事故的发生本身,就是一场意外。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都是想快速解决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
通过人民法院,解决民事赔偿可能会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不到万不得已不采用这种方法。
我的个人建议。
发生交通事故后,作为伤者要首先了解自己的病情。如果需要做伤残鉴定了,一定是在做完伤残鉴定之后再进行民事赔偿的调解,否则前期所达成了调解协议,会给自己造成很大的麻烦。
总而言之一句话,当发生交通事故后,伤者一定要确认自己的所有损失,要有一个准确的数额。在计算的时候尽量多咨询。遇到自己不清楚的问题,一定要和自己的事故办民警进行沟通。 因为事故办案民警是对这个案件最清楚的人,同时在民事调解的时候也可以咨询人民调解委员会。
每一起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伤害,都是不一样的,千万不要问一些似懂非懂的人,这样容易使你走入误区的。
以上就是我对这件事情的个人看法,如有不妥之处,还希望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补充,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