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例题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无需特别做分录,只需将本年税后净利直接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就可以了。转入后,“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借方余额就是未弥补的亏损。如果转入后,该科目为贷方余额,则为弥补亏损后的留存收益。亏损可以用以后连续5个会计年度内的税前利润弥补。也就是说,在亏损后连续的5个会计年度内,企业获利,可先弥补亏损,补亏后若还有盈余,才叫企业所得税。如果超过5个会计年度,企业获取的利润必须先交企业所得税,然后,才能用税后的净利去补亏。本例中,本年盈利3万,可以弥补前面未超过5个会计年度的亏损9万中的3万,弥补后,累积亏损还有6万。三万必须全部税前补亏。
现在企业所得税的政策是当年利润当年预缴,也就是你当年利润2万元,在四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时按2万元进行企业所得税的预缴,等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再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进行退税。但实际操作中,不完全是这样操作的,有的国税所是允许在当年预缴时填利润为0,等汇算时填成实际的情况,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这样就省了再做退税了。但这样操作一定要得到你主管所的认可才行,否则是不能轻易这么做的。总之,方法一肯定不会错,但需要办退税;方法二必须得到主管所的认可才行。
自查补交企业所得税时,还弥补亏损. 补交企业所得税,也是根据《企业所得税税法》的规定补交的,自然也就可以按照税法,先弥补企业所得税税法规定的可税前弥补的亏损,再缴纳税款的。
2017年亏损,2018年开始盈利,2019年要怎么进行账务处理,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怎么就突然扯到了3个年度,跨年调整的事情经常会在财会工作中发生。
很多人认为既然是弥补,那么肯定是有一个动作,进行会计处理,反映在公司账面。
没错的确是这样,只是现在基本上都是使用财务软件来进行日常核算,繁琐的月末结转凭证系统化操作之后,就变得很简单,验证完数据勾稽关系平的,轻轻一点按键就能够自动生成结转凭证,所以很多人会忽略到该一步的意义。
这一步其实就是未分配利润的一个累加过程,前面是累计亏损,现在利润表的净利润为正数,累加过去换个说话就是“弥补亏损”。
弥补亏损容易与股票分红混淆,一般分红是上个年度结束以后下一个年度才能做出决议并实施的,而弥补亏损当期就能够自动操作,无声无息的完成弥补。
假设2017年亏损100万,2018年盈利了150万,2019年1月股东会决议分红20万,2月支付股东分红款。
那么首先2018年末未分配利润=-100+150=50万,150万是在月末结账的时候系统自动生成结转凭证;
2019年1月宣告分红的时候,
借:未分配利润 20万
贷:应付股利 20万
2019年2月实际支付的时候,
借:应付股利 20
贷:银行存款 20
另外一点就是税务上的处理,盈利最多可以弥补前5年的累计亏损,再之前的亏损就完全没有任何抵税的效果。
假设就考虑3年的话,接着上面的案例来说,2018年底已经实现了累计盈利,2019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就不用再考虑之前年度的盈利情况。
如果2018年盈利金额不足100万,只有80万的,剩余未弥补的亏损金额100-80=20万,还可以结转到下一个年度,假设2019年盈利金额50万,那么2020年对2019年度企业的税汇算清缴的时候,计算的企业所得税的应纳企业所得税所得额=50+(-100+80)=30万。
五年内可以弥补。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十八条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所称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
因为按照税法调整后确认的亏损额可以用以后5个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弥补,属于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举个例子:A企业2011年度利润总额为-1000万元,经税法调整后确认的以后年度可弥补亏损额为-800万元(不考虑其他暂时性差异),估计该部分亏损额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内弥补完,则应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为800*25%=200,具体分录为: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200 贷:所得税费用 200 假设2012年实现的税前利润400万元,经税法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450万元(不考虑其他暂时性差异),则该450万元用于弥补2011年形成的亏损,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应确认与2012年实现利润相匹配的所得税费用,转回的分录为: 借:所得税费用 450*25%=112.5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112.50 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分录为: 借: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这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概念的问答。一季度有利润属于企业所得税预缴的概念,上年度企业所得税为亏损属于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概念!
按照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理论,一季度有利润,应该在税前弥补前期亏损,然后再计算预缴企业所得税。刚看到这个问答,笔者有些许纠结,难道季度申报不能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那企业所得税的税负是不是就虚高了,这不符合税法和核算的基本原则啊。
4月份征期,属于季度申报预缴本年度企业所得税和汇算清缴上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大征期,大家跟随笔者一同将这两项涉税事项完成,就会明白!
一、上一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A类)1、先看一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填写的表格
大家需要重点关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有A10600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是必填表格,非选填项目!
2、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的具体内容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序时记录了经营主体最近5年(包含上年度)的盈亏状况,在企业所得税前自动计算弥补。从而,当企业发生盈利时,自动税前扣除对应的弥补金额!
3、年度申报表的具体内容
根据年度申报表的具体内容可以看出,弥补以前年度亏损A106000的相关数据会总动生成到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中,税前扣减应纳税所得额!
二、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A类)1、A2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的具体内容
季度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金额由办税员计算手动填入申报表内。虽然并无专门的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明细附表,但是纳税人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填列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额,从而在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三、综述
会计主体无论是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还是在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均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无论是系统自带数据,还是根据会计账簿计算填入,均可以达到税前扣除以前年度亏损额!因此,上年度企业所得税为亏损,一季度有利润,可以弥补上年度亏损!只是在计算的时候注意弥补亏损的逻辑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