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自费后医保怎么报销
首先,在网上挂号的时候可以选择医保,到时候就直接用医保卡挂号,但是你要是选了自费,到时到医院后凭着号和医保卡到窗口刷个免费医保也可以报销。
是的。医保需要参保人员先垫付费用再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或者单位先行支付。紧急救援结束后,被保险人凭医院的紧急医疗记录、检查、化验报告、发票和医疗费用明细表,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或者单位先行支付现金。医疗结束后,被保险人或者其代理人凭批准书、病历证明、处方和转诊有效证件,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统筹基金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扩展资料:
医保的注意事项:
1、参保职工出差、探亲在外地发生医疗费用,只报销符合医保要求的异地紧急费用。如果他们因非紧急原因住院,所有费用将不予报销。
2、参保职工在外地居住时间超过6个月,按照长期居住人员的性质报销医疗费用。
3、对异地长期居民,由单位出具证明,确定2家定点医院(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办理《镇江市长住外地职工医疗费报销卡》。
4、长期在外地居住的职工,必须坚持节约原则,按规定限量开药(每次就诊,急性用药3天以内,慢性用药10天以内,肺结核、高血压、糖尿病可延长至30天)。超过上述标准的,不退还药费。
5、异地长期转诊的,由当地定点医院签署意见,按照属地原则逐级转诊。转诊医院是我市职工医疗保险确定的特殊医院。个人先支付总费用的10%,再按医保规定报销;其他医院,个人先支付总费用的20%,再按医保规定报销。
参考资料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
在医院门诊自费看病,是不能报销的。目前在医院看病,能报销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患有大病的,向医保中心申请门诊大病后,可以在门诊买药并报销;
二、在医院住院治疗的,只要是正常住院治疗的,可以享受医保报销
可以走二次报销流程: 一、根据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出台的《关于做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规定,六项医疗自付费用可二次报销。其中,包括报销比例以外个人负担部分、起付线以下、封顶线以上医疗费等。 二、六项医疗自付费用分别是: 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3、检查、治疗项目中使用大型医用设备及单项费用在200元(含)以上应当由个人先行负担的医疗费用; 4、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中的乙类应当由个人先行负担的医疗费用; 5、《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的乙类药品应当由个人先行负担的医疗费用; 6、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参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规定可纳入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以及符合表中上述3、4、5的医疗费用。
可以。首先,能不能进行报销并不是由医保卡决定的,只要你交了社保的费用,就建立了社保账户,能享受社保的相关权益。因此,不管有没有到医保卡,都可以进行报销,只不过没有医保卡进行报销会麻烦一点。没带社保卡,这种的情况比较麻烦。这种情况下,在医院挂号、交费给收费口,费用先自己支付,再由单位或者个人去参保社保局报销。治疗好了后带上医院开的发票、结算单等证明的材料,到当地的社保中心去进行报销手续。
不能报销。拿着医保卡看病,才能证明你医保的参保资格,才可以享受医保的福利待遇。而且像住院医疗、大病报销这种,医保现在实行的基本都是实时扣除(只有极少数地方除外),也就是说该医保应该给你报销的,是不需要你先垫付的,这是由医院和医保局结算的。
如果是在参保地就医,是需要先交纳住院费用,在结账的时候可以只付医保结算后需要个人只付的费用。
如果是异地就医,都是需要自己先行垫付,再回参保地进行报销,需要分几种情况:
(1)办理长期居住外地备案申请,备案后,产生的医疗费用后续回参保地报销。
(2)因疾病转诊外地,只要参保地有资质的医院开具转诊转院证明即可,看完病后,回参保地报销即可。
(3)临时身在外地期间突发疾病需要急诊、抢救的,看完病后,后续回参保地报销即可。
(4)自行至参保地以外就医能否使用医保,需视当地医保政策规定执行。
办住院时要出具医保卡,身份证等,证明你享受了医保待遇,才能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