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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辞职经济补偿金

主动辞职经济补偿金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主动辞职是没有补偿金。

这个可以有。但是过程和普通的辞职有些不一样,不叫主动辞职,叫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如何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你手写一张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给到公司。

记住三点:①一定要给到公司;②可以直接交到公司,也可以通过EMS送达,除了EMS,其他快递都不行。③一定在通知书中声明公司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大致的内容如下:

被迫离职通知书

某某公司:

本人某某于某年某月起任职于公司某岗位,因公司未足额支付本人劳动报酬,现本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即日起与贵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落款:某某

日期:某年某月某日

你可以获得的权益

首先,你可以主张公司补足你工资的差额,其次,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而很多人会问,第三十八条是什么?答案是:劳动者当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为:补偿年限*工资标准

补偿年限: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工资标准: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何维权

如何维权,那是个漫长的过程,需要收集证据,然后到劳动仲裁部门去维权,因此,我建议先与公司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再去劳动部门。

1、友好协商

找到你的直接领导或者你们的人力资源部,把你的疑问和诉求向公司反馈,问问为什么少给你发工资了,是扣发的是基本工资还是绩效工资?扣发的依据是什么?再提出你的诉求,要求补齐工资,否正将走法律程序。

如果公司的所有操作都是合法合规的,估计公司不会睬你,如果公司的操作有违法之处,公司一般会选择跟你协商解决,你只要达到你的预期结果即可,当然这份工作大概率是丢掉了。

2、劳动仲裁

如果公司本身有违法之处,但还是拒绝和你协商的,那么你可以去劳动仲裁部门,你需要准备一堆材料,譬如约定工资的文件如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以此证明公司少付你工资,然后就是进入漫长的维权之路。

因此,我建议你先和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再去劳动保障部门去维权。你要计算你的时间成本。

公司解雇员工可以给一定补偿,员工主动辞职是否有补偿,其实劳动合同法是有明确规定的。

如果属于公司解除员工劳动合同,除了员工有明显的过错,比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处理的,或是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情形以外,只要是公司主动解除员工劳动合同,而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时双方协商一致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笫四十七条的规定,给予职工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为在公司工作一年,发给一个月的标准工资。标准工资为本人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而不是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也不是当地公布的职工最低工资,这是劳动者需要高度重视的,不然就有可能吃大亏;如果既属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又没有和员工协商一致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这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笫八十七条的规定,根据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进行经济赔偿,而不是经济补偿,需要注意的是赔偿是补偿标准的二倍。

既然公司主动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公司要给予经补偿或是经济赔偿,那么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补偿呢?在大多数情况下,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是不会有经济补偿的,更不要说有经济赔偿了。但是如果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同样需要给予经济补偿。由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列内容都属用人单位的过错,比如没有按时发放员工劳动报酬,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等。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辞职后,公司经济补偿的标准同样是按照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综上所述,公司解除员工劳动合同,除了员工有明显过错等情形以外,都要给矛经济补偿或是经济赔偿;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除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内容之外,其他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不给予经济补偿。

主动没有补偿金。若员工以个人原因主动提出辞职,而用人单位也未存在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或劳动法规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还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若给单位造成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主动辞职,完全是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的。

但这里需要有两个前提条件:

第一,主动离职的原因并非是个人原因,而是公司的原因,比如,不为员工缴纳社保、拖欠工资、不经过员工同意随意调任岗位等等,总之是公司的违法行为导致你忍受不了要离职的。

第二,员工要给公司发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这里一定要注意的是,不是写辞职报告,主动些下辞职报告的话,很可能就难要补偿金了,在通知书里要明确是因为公司的什么原因,导致你必须与公司之间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在做到这两点之后,就可以跟公司之间进行谈判协商经济补偿金的事情了。

一般来说,如果公司的态度良好,就与公司之间友好协商,公司愿意赔付一点就接受一点,公司如果实在是一毛不拔的情况下,再去走劳动仲裁流程,虽然说走劳动仲裁对于员工来说是比较容易的事情,但是走到这一步耗时间耗精力,个人可能根本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和精力与公司之间耗。

第二,对于个人来说,从公司离职后大部分都要重新就业,有劳动仲裁实践在身,自己就没有那么多精力兼顾,而且有些公司也会在意这些经历,认为你可能不够友好。

最后,如果真走到劳动仲裁流程之后,劳动仲裁在判决之前,也都是建议单位和员工之间协商解决的,这样几方都省事,劳动仲裁相当于一个中介,要求公司和劳动者之间互相让一点,最后把案子给结了。

所以与其绕一大圈子,最后还是调解,倒不如一开始就与公司好好协商调解,能达到自己的目的就好了,我们做事,还是要选择最有利于自己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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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主动辞职,公司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

如果是在职期间,公司没有依法为你缴纳社会保险,或者公司没有按时发放工资和劳动报酬等其他行为(公司违反劳动法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行为),可以要求额外支付经济赔偿,按照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就要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如果你真的选择离职,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做好各方面的工作交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能在一个公司工作十年,算得上老员工了,你能坚持在公司工作这么多年,真的很厉害!希望以后你发展的越来越好!

劳动者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时候,确实处于弱势群体地位,很多时候自己对法律法规知识一无所知。因此,经常会不知不觉的“入坑”。今天给大家说一下关于职工获得补偿的问题。

什么是补偿?

我们推动依法治国,凡事要有法可依。因此我们所说的“补偿”指的是《劳动合同法》中的“经济补偿”,过去曾经叫做“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的标准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时间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工作时间不足半年的,发放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的标准是按照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尤其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年终奖、加班费、职工本人缴纳的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等待遇,都属于工资总额的内容。因此,月工资往往比我们每个月的到手工资高的多。

经济补偿可以享受的条件

经济补偿一般来说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给付的。主要情况有:

①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②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劳动者无过失解除劳动合同;

③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1款规定(以经济性裁员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④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用人单位提高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签;

⑤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4项、第5项(单位破产、解散等)规定实施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

除了上述情况以外,劳动合同法第46条还强调了一种特殊情况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就是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这种情况就是大家想了解的,职工主动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

《劳动合同法》第38条主要规定了这样几项情形:

第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没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当然不能进行劳动。这种情况下,把劳动者的人身安危置之不理,劳动合同也就没有履行下去的必要了。

第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是以劳动工资报酬为生活主要来源的,没有生活主要来源,还想劳动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肯定不可能。

第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是劳动法、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要求的用人单位必须给职工缴纳的,属于法律规定的应履行的义务。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必须要接受法律的惩罚。

第四,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地位是相等的,侵害一方的权益肯定不可以。一般来讲,用人单位规定了迟到早退罚款,而且真正罚款侵害劳动者权益了,这就是属于违法的了。

第五,违反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1款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这种情况主要是欺诈、趁人之危签订劳动合同,这种劳动合同当然应该解除。

第六,其他情况。

另外,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②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这两种情况是相当恶劣的,一不小心会出人命的,所以劳动者可以甩手不干,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一般来说,我们可以理解为用人单位有侵害职工权益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可以索要经济补偿金。除了经济补偿金以外,只要符合条件劳动者仍然可以享受失业金待遇。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还是非常切合实际的,根据实际情况定了很多人性化的规定,大家最好要了解一下。

你好,我从事工厂人力资源十余年,在7年前也遇到过员工以公司为购买社保为由主动辞职的,然后去申请劳动仲裁,拿到了经济补偿金。为什么呢?原则上自己主动辞职是没有任何补偿金的,这个时候我们就要熟悉《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员工可以被迫离职的情形,也就是说符合这些条件下,员工可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我们分别来说一说。

被迫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和个人原因辞职的区别!

为什么这里要加“被迫”两个字,是为了让我们更好地区别开来。因为即便是主动辞职,也分很多原因的。比如最常见的就是个人原因,这种情况下辞职,是没有任何经济补偿金的。如果是其他符合被迫离职条件的离职原因,那么是可以额外要求经济补偿金的。所以离职原因这块一定要弄清楚!

可以被迫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在这里,我们只说几种最常见的,并且最容易取证的。对于那些不容易取证的,建议自己不要轻易去尝试,否则到时丢了工作,还拿不到补偿金,太吃亏了!

一、公司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1、劳动保护:比如噪声岗位要带耳塞、焊锡岗位要带口罩等等,如果公司不提供,那么就符合这样的条件。但这个相对也比较难取证,所以用这个申请被迫离职的,也是少数。

2、劳动条件:这个容易理解,比如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公司单方面违法调岗、降薪等等都属于这类情形,而且相对比较好取证。

二、公司未及时或足额支付工资。

这个是我们经常遇到的,主要分为两个部分。

1、公司未及时支付工资。一般在每个月底之前还未支付完上个月的工资,就属于未及时支付工资,也就是拖欠工资。有些城市的要求还会比这个要严格一点,比如深圳市。

2、公司未足额支付工资。比如公司克扣工资、罚款、无理由降薪等等都是。

三、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到现在,还有很多公司不愿意给员工缴纳社保。这个是最好取证的,只要能证明劳动关系,基本上就能拿到经济补偿金。另外如果要补缴社保,则是去社保部门要求。

被迫离职,在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辞职书)时应该注意什么?

这里要记住,千万不要写“个人原因”,不然和被动,这个直接关乎到能不能拿到经济补偿金。

一般被迫离职,一定要写清楚离职原因,比如“拖欠x月工资”“未依法缴纳x年x月-x年x月的社保”等等。最好的方式就是不要写公司制式的辞职单,而是通过邮寄的方式,向公司寄送关于被迫离职的通知函,这样便于取证,也比较着正规。

总而言之,只有符合被迫离职的情况,我们才可以主动去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最关键的是我们一定要注意操作流程和收集有效的证据。不要意气用事!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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